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交通費採實報實銷方式辦理,搭乘飛機、高鐵、船舶者,補助艙等為乘坐經濟(標準)座(艙、車)位為限,搭乘臺鐵,補助艙等為莒光號快車車資為限,並均應檢附票根、登機證存根或購票證明文件,覈 ...
補助內容: 1.家庭經濟不利考生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前往本校赴試面試之交通補助。 2.實支實銷大眾運輸交通費。 3.補助新台幣1,500元上限,含離島補助費。
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扶助(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如:交通費、住宿費之機制。請洽詢(03)328-3201分機1533。
提供住宿發票或收據證明。
1.請檢附輪船、火車、公民營客運汽車、捷運、公車等票證或相關證明核實報支(若搭乘高鐵或飛機,最高仍以同路段之火車自強號票價計算)。 2.本補助僅針對考生本人,請於甄試當日於考生服 ...
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補助,於甄試當日至招生處填寫申請表,依地區別補助。
1.提供參與甄選入學第2階段面試考生交通費用補助,每人最高補助1,000元。 2.以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之票價補助為原則,依佐證票據實支實付。 3.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