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參加本校甄試活動旅費補助 - 住宿費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限制條件
  • 限北北基以外縣市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1.補助設籍地或居住地除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三縣市外之考生,住宿費上限總額為新臺幣1,600元,核實補助。不另行補助陪同親友之住宿費。
2.住宿發票或收據,未檢附者無法支付,並請提供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租賃契約、里長證明、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3.參加本校招生甄試或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者,應於招生甄試或報到手續完畢後一個月內填寫申請表及收據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教務處綜合企劃組辦理。
4.欲申請本項補助考生應持身份別證明文件,敬請參閱本校「辦理學生參加本校升學活動旅費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