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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休閒遊憩系

四技日間部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類別:

72農場經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綜合活動領域、社會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遊憩與運動學群、管理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綜合活動領域、社會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此為本系114學年度預計入學管道及招生類別,實際招生作業請以114學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本系審查重點如下:
1.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依技高端農業群相關課程之學習表現綜採。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依遊憩與運動學群或管理學群相關課程之學習表現綜採。
2. 課程學習成果: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 農場經營或遊憩產業相關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相關課程學習成果報告(與農場經營或遊憩產業相關更佳),依實際提供綜採。
3. 多元表現:
依提供相關競賽、證照或自主學習成果之優異表現、活動參與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綜採。
4. 學習歷程自述:
透過學習歷程自述了解學生個人特質及就讀本系動機。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85商設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社會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遊憩與運動學群、管理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社會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此為本系114學年度預計入學管道及招生類別, 實際招生作業請以114學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本系審查重點如下:
1.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依技高端設計群及藝術群課程之學習表現綜採。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依藝術學群及遊憩與運動學群相關課程之學習表現綜採。
2. 課程學習成果: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 設計、遊憩產業相關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相關課程學習成果報告(與遊憩及設計相關更佳),依實際提供綜採。
3. 多元表現:
依提供相關競賽、證照或學習成果優異表現、活動參與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綜採。
4. 學習歷程自述:
透過學習歷程自述了解學生個人特質及就讀本系動機。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