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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類別:

20電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工程學群、資訊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課程學習成果:瞭解電機與電子群、工程學群或資訊學群相關之學習成果,觀察學生的研究力、觀察力、實務技術、溝通表達及團隊合作等能力的展現。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瞭解學生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選修課或跨領域的學習表現,瞭解學生務實致用的能力與潛力。
(3)多元表現:彈性學習或自主學習或競賽或證照或特殊表現,瞭解學生是否具備自我學習、領導能力、團隊合作精神、溝通協調能力與專業實作等能力。
(4)學習歷程自述與其他資料:瞭解未來進入本系之期望與規劃,至多5頁。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展現個人特質等。

本表僅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於學習歷程檔案中挑選適當資料上傳,本系會依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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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自然科學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工程學群、資訊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課程學習成果:瞭解電機與電子群、工程學群或資訊學群相關之學習成果,觀察學生的研究力、觀察力、實務技術、溝通表達及團隊合作等能力的展現。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瞭解學生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選修課或跨領域的學習表現,瞭解學生務實致用的能力與潛力。
(3)多元表現:彈性學習或自主學習或競賽或證照或特殊表現,瞭解學生是否具備自我學習、領導能力、團隊合作精神、溝通協調能力與專業實作等能力。
(4)學習歷程自述與其他資料:瞭解未來進入本系之期望與規劃,至多5頁。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展現個人特質等。

本表僅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於學習歷程檔案中挑選適當資料上傳,本系會依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