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
(一)瞭解學習歷程檔案的運作機制。
(二)組成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議,並應訂定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公告於學校資訊網。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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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組成、運作及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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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建置之方式、人員、期程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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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相關研習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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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成效評核及獎勵。
(三)配合學校行事曆彈性調整學生上傳與教師認證期限,跨領域/群/科討論學生製作質量相對較重之報告件數(件數應適當,且不強制規定學生應上傳課程學習成果之科目及件數)。
(四)強化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功能,藉由校內相關會議或教師研習等場合,充分向所有教師宣導正確觀念。
(五)建置、管理學習歷程學校平臺的運作。
(六)詳實登錄學生各項學習紀錄,適時檢核學生資料上傳之情形。
(七)確實辦理學生收訖明細作業,並應於國教署規定期程內完成預檢及提交。
(八)課程學習成果認證作業應有代理人機制。
(九)為避免學生於學期末時,既須準備定期評量考試,又須同時完成並上傳課程學習成果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讓教師有充分的認證作業期程,除三年級第2學期以外,學生上傳課程學習成果之作業期程,應至少延長至當學期休業式結束後2週。
(十)應於國教署規定期限內,公告提供學生確認收訖明細之期間,且不得少於3日。
二、教師
(一)幫助學生瞭解學習歷程檔案內涵、用途及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之操作。
(二)鼓勵學生參與學校各項學習活動,積極探索自我興趣性向,逐步累積自己的學習經歷。
(三)課程諮詢教師:登錄課程諮詢紀錄;任課教師:認證學生上傳之課程學習成果,該認證程序,不涉及成績評量及作業質量之評價,任課教師不應以評量成績或成果質量,作為是否予以認證之條件。
(四)提醒學生配合學校規劃之時程,上傳、勾選自己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五)配合學校課程,妥善規劃學生學習評量方式及內容,引導學生隨著課堂進行而產出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六)透過教師教學設計協助學生逐步完成可上傳為學習歷程檔案等之作品(不強制規定學生課程作業以外,額外專門製作課程學習成果)。
(七)確實尊重學生之個別意願,給予每位學生上傳檔案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之彈性,重質不重量,不強制要求每位學生應至少上傳之件數。
三、學生與家長
(一)瞭解學習歷程檔案的功能及重要性。
(二)學會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之相關操作。
(三)參與校內各項學習活動,積極探索自我興趣性向,逐步累積自己的學習經歷。
(四)認真參與學習,藉由製作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協助孩子釐清生涯定向。
(五)於學校規定期程內完成上傳、勾選、收訖明細確認等作業。
(六)學生逾學校公告期間而未確認收訖明細,或未向學校提出疑義者,視為已確認學校提交資料與學生上傳資料一致。
(七)學生如對於個別教師認證課程學習成果之情形,存所疑慮時,可向任課教師、導師或行政單位反映。
(八)參閱教育部及國教署之相關宣導資料,或參加國教署辦理之分享會等活動,作為製作學習歷程檔案的參考。
四、國教署於112學年已製作學習歷程檔案數位學習課程簡報(包括認識篇、實務篇及工具篇)及影片,並置於教育部「108課綱資訊網」、「因材網」、「磨課師」及上傳於網路平臺(YouTube)提供師生使用,引導師生藉由數位資源提供相關教與學的指引,協助其掌握學習歷程檔案之正確觀念,展現學生自我特色之學習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