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301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06-2533131#7201
*說明:
1.考生須由作曲、演唱、鍵盤(手提電子琴)、電吉他、電貝斯、爵士鼓、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等專長中擇一作為實作(專業表演或口頭詢答)科目。
2.選擇作曲者請演唱或演奏一首自創曲,編制及風格不拘,須使用樂器自彈自唱或獨奏,並攜帶樂譜三份備詢;選擇演唱或演奏樂器者,自選曲一首,風格不拘,須背譜,無伴奏。專業表演含調音時間以2分鐘為限。
3.選擇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者為口頭詢答,將針對備審資料提問,不需攜帶任何器材。
4.面試為一般性問題,不需事先準備。
5.甄試當天考場準備之樂器與設備有:鍵盤、爵士鼓(鼓棒自備)、麥克風(架)、音箱,其餘請自備,但不得攜帶混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