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藝術學群、不分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理念與學習方向建議:
1.課程學習成果:與設計、藝術及傳播之相關領域學習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
2.多元表現及學習能力:高中自由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成果作品及其他特殊優良多元表現,了解學生多元發展狀況及跨領域興趣。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展現個人特質、自述就讀動機、發展潛力、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學生可依課程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自行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