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藝術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理念與學習方向建議:
1. 課程科目之學習成果:本系重視學生所修各必修科目學習之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多元選修課程或專業競賽表現、證照、跨領域學習表現,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自傳、學習歷程自述及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 領導、溝通、解決問題能力: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5.其他有利選才方向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