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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116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社會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的教育目標以視覺專業能力為導向,同時兼顧國際視野與社會責任,培養同學自主的學習能力,於做中學、學中做,適時的發現問題,亦能在發現問題後尋求解決的方法,成為高階設計師以及社會工作的中堅份子為目標。

●多元表現
至少提供1件左列多元表現之相關證明,其中檢定證照含英、語文檢定證照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6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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