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藝術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綜合活動領域、科技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1)學生具備設計專業知識、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並具有敬業態度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2)培養具有美學之設計思辨、品味鑑賞、美感實踐;工學之材料應用、製程技術、科技導入;商學之企畫行銷、產業趨勢、社會關懷;並具備專業職能、踏實務實與肯做肯學、敬業樂群及遵守倫理操守;符合中小企業業界標準的全方位工業設計人才。
2.本系審查重點:
(1)透過修課紀錄,觀察學生的研究力、觀察力、溝通表達及團隊合作等能力的展現綜合評量。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多元選修課程或跨領域的學習表現,了解學生務實致用能力、在多元學習的發展狀況及跨領域的興趣,藉以選出具潛力的人才。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及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及領導、團隊合作及公民意識等。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之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在本系的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