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不採計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2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條件與特色:
1. 學生具備藝術與設計專業知識、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自主學習與卓越表現能力,並具備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
2. 目標培育具備影音媒體、商品設計、時尚精品設計(金工珠寶、皮革袋包、數位陶瓷、生活家飾)等領域之專業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包含包括攝影、繪圖、視傳、包裝、產品、影片、商業簡報等作品均可。
- 影像類作品,如:攝影、微電影、廣告片、劇情片、紀錄片、2D/3D動畫片、特效合成、音樂創作、編劇、表演...等作品。
- 藝術設計類作品,如:素描、水彩、插畫、視覺傳達設計。
- 立體類作品,如:雕塑、複合媒材運用等相關作品。
2. 學習能力與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或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等。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的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在本系的發展規劃。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不採計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2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條件與特色:
1. 學生具備具備機械識圖、製圖及電腦輔助設計與製圖之專業知識能力、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自主學習與卓越表現能力,並具備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
2. 目標培育具備影音媒體、產品設計、時尚精品設計(金工珠寶、皮革袋包、數位陶瓷、生活家飾)等領域之專業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包含包括模型設計與鑄造技能、電腦輔助設計技能、機械製圖等作品均可。
- 影像類作品,如:攝影、各類影片、特效合成、音樂創作、編劇、表演...等作品。
- 藝術設計類作品,如:素描、水彩等相關作品。
- 立體類作品,如:雕塑、複合媒材運用等相關作品。
- 電腦輔助設計類作品等相關作品。
2. 學習能力與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或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等。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的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在本系的發展規劃。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不採計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2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條件與特色:
1. 學生具備藝術與設計專業知識、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自主學習與卓越表現能力,並具備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
2. 目標培育具備影音媒體、商品設計、時尚精品設計(金工珠寶、皮革袋包、數位陶瓷、生活家飾)等領域之專業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包含包括攝影、繪圖、視傳、包裝、產品、影片、商業簡報等作品均可。
- 影像類作品,如:攝影、微電影、廣告片、劇情片、紀錄片、2D/3D動畫片、特效合成、音樂創作、編劇、表演...等作品。
- 藝術設計類作品,如:素描、水彩、插畫、視覺傳達設計。
- 立體類作品,如:雕塑、複合媒材運用等相關作品。
2. 學習能力與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或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溝通與表述能力、創意與實踐能力、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等。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的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在本系的發展規劃。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