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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二技技優甄審入學

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技高考)或普通考試(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者,符合資格之五專生或二專生,無論是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可選擇5個志願參加招生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審,評量方式以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為主,由各校訂定,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為依據各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加分後,即為甄審總成績。各校依報名考生成績訂定錄取標準,再評定考生為正取生、備取生或不予錄取,獲得正取或備取資格的考生,皆須至二技技優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再由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志願順序及正備取狀況進行統一分發。

※註: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亦可同時報名甄審入學。

適用對象

1.五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二專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3條(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規定者
*須符合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取得專技高考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者

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單位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3學年度二技技優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下載招生簡章。

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