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移至主要內容區塊
:::

113學年度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招生

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如想要取得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可透過申請入學至各校就讀學士後「專班」或「隨班附讀」進修部。若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已先修讀由學校或機構開設符合產業需求的專業課程學分班,包含推廣教育、職業訓練機構及職業繼續教育等學分課程,累積專業課程學分並經各校採認後,再加上入學後至少須修讀的12學分,兩者合計符合各校各學系規定之專業課程學分數(至少48學分),修業期滿經考試合格後,即可取得學士後多元專長學士學位。

適用對象

1.大學、四技或二技應屆畢業生
2.大學、四技或二技非應屆畢業生

學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