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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電機工程系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組)【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招生校系科組及名額

入學管道
招生學校
招收學制
招生系科
招生群(類)別
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招生名額
13名

甄試項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科目及倍率

科目 篩選倍率 同級分
超額篩選
國文級分數 6 V
英文級分數 6 V
數學級分數 5 V
專業科目(一)級分數 3 V
專業科目(二)級分數 3 V
同級分超額篩選為同級分超額篩選勾選科目級分之總和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

採計項目 占總成績
比率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英文×1.25倍
數學×1.25倍
專業科目(一)×2倍
專業科目(二)×2倍
40%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12%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28%
實作 2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採計項目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上傳;110學年度以後畢業生,一律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其餘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須至少上傳1件)

C.多元表現

C-8.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多元表現上傳件數上限1件)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指定項目甄試說明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請提供電機、資電類相關專業專題實作、實習科目之學習成果,作品請以報告方式呈現。若為團體作品或學習成果,請下載本校「課程學習成果分組工作表」說明參與人數,敘明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度並上傳。
2.學習歷程備審資料:(1)由修課紀錄或特殊優良表現證明等,評估學生之學習及發展潛力。(2)學習歷程自述: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3)自傳。請依個人學習成果和表現,擇優上傳相關資料。
3.實作:電路評分標準含(1)電路外觀(2)完成時間(3)電路功能,實作考試說明及相關規定於考前21天於本系及學校招生網頁公告。

招生管道資訊

招生主辦單位
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招生專線
(02)27725333
說明
詳細招生流程、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請資訊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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