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提供考生協助措施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1.交通費僅補助公共運輸工具(如火車、客運、高鐵或飛機等)之經濟(標準)座位費用;手續費(如取票、轉帳)不得申請補助。 2.考生自住居地至本校應試或報到之來回程交通費,以一次為限。 3.住居本島地區補 ...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 限北北基以外縣市考生
1.補助設籍地或居住地除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三縣市外之考生,住宿費上限總額為新臺幣1,600元,核實補助。不另行補助陪同親友之住宿費。 2.住宿發票或收據,未檢附者無法支付,並請提供戶籍地或居住地證 ...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電機工程系
- 電子工程系
- 建築系
- 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
- 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
- 互動設計系媒體設計組
- 互動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組
考生之應考服務項目:由本校審查小組決定以下其一或多種方式為之。 1.由審查小組決定是否需另設特殊試場供考生應試。 2.考生可提早5分鐘進入試場就座準備,惟仍應於鈴響後始可開始作答。 3.以試卷作答之科 ...
- 突發傷病考生
- 電機工程系
- 電子工程系
- 建築系
- 工業設計系產品設計組
- 工業設計系家具與室內設計組
- 互動設計系媒體設計組
- 互動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組
1.考試前突發傷病之考生須至遲於應試日期前三日內向本校教務處綜合企劃組,申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考生得視其需要,由下列應考服務項目中,申請一種或多種方式,經本校審查小組審查後決定之: (1)優先進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