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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文化事業發展系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組)【20藝術群影視類】

招生校系科組及名額

入學管道
招生學校
招收學制
招生系科
招生群(類)別
20藝術群影視類
招生名額
3名

甄試項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科目及倍率

科目 篩選倍率 同級分
超額篩選
國文級分數 4 V
英文級分數 4 V
數學級分數 -- V
專業科目(一)級分數 -- X
專業科目(二)級分數 3 V
同級分超額篩選為同級分超額篩選勾選科目級分之總和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

採計項目 占總成績
比率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國文×2倍
英文×1倍
專業科目(一)×2.25倍
專業科目(二)×2.25倍
40%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24%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16%
實作 20%
證照或得獎加分 依加分
標準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採計項目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上傳;110學年度以後畢業生,一律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其餘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一律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檔)

B.課程學習成果

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須至少上傳1件;上限3件)
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上傳件數上限2件)

C.多元表現

C-1.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3.擔任幹部經驗
C-4.服務學習經驗
C-5.競賽表現
(*多元表現上傳件數上限4件)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指定項目甄試說明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擇一主要成果,附上摘要及說明,內容包含動機、方法、內容與成果,並說明創新性和貢獻度(若為團體或小組之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具體說明個人負責的工作項目和貢獻)。
2.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可附上作品或學習成果,請以簡報檔、論文或書面報告呈現。
3.實作:以面試方式進行,須使用現場材料及工具於規定時間內製作符合指定題目之創意作品與解說,以評估考生對於多元媒材創意表現能力、儀表談吐及反應力等。
4.學生可提供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或是說明來自各類弱勢、偏鄉、原住民、離島等經濟或文化不利之族群,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招生管道資訊

招生主辦單位
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招生專線
(02)27725333
說明
詳細招生流程、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請資訊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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