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智能鑄造專班)
114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四技學士專班招生
招生校系科組及名額
入學管道
招生學校
招收學制
招生系科
招生名額
48名
備註
● 以合作技高(國立西螺農工、國立北港農工、國立虎尾農工、國立彰師附工、國立成大附屬南工、國立曾文農工)專班考生優先錄取,合作專班缺額以非合作技高學校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
● 上課時間與實習時間:
1.學期間為每週星期五至星期六上課或依實際排課,上課地點以本校校區為原則;星期一至星期四赴合作廠商工作實習4天(依公司規定作息時間實習)。
2.產學攜手合作學生契約書所述,學生務必一律搭車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上課。
3.寒暑假即恢復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寒暑假上班時間依公司排定。
4.學生錄取後至遲須於2025年9月開學前完成入廠實習報到,9月開學錄取生視為彈性媒合時間。
5.工作時間廠商保留調整權益,學期間以不影響學校課程為準。
● 其他說明:
1.參與本計畫之學生採獨立編班,就學期間應至合作廠商實習。
2.學生無意願在合作企業進行實習、合作企業認為不適宜在該公司實習,或有其他因素達到退學標準時學生應立即解約,由本校發給所取得學分證明,不予保留學籍。
3.學生因成績或個人因素無法修習本校課程時,由本校發給取得學分證明,並輔導報名參加他校轉學考試。
4.學生轉廠時間為每一學期學期末前三週時間開始申請,並需填寫「實習轉廠申請表」且完成申請程序(專職助理索取),始可轉廠,每位學生就讀期間有兩次轉廠機會(第二次特殊情況才可轉廠,例如醫院證明),開學前入廠不列轉廠紀錄,請學生審慎使用此權利。
5.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學生為正式員工,如廠商認為學生在經由兩次以上面談記錄表現不佳、出勤不佳、工作態度不佳等,被公司開除或資遣學生必須在離開公司起最長一個月內找到任職之新公司,若無則學校將依規定辦理。
6.學生在放榜起當天即開始自由面試廠商;如無找到廠商之學生報到當天可至系上進行廠商座談。
7.合作廠商:
申伍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股份有限公司
源潤豐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興南鑄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超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燿生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建鑫鑄造工業有限公司
宏合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上課時間與實習時間:
1.學期間為每週星期五至星期六上課或依實際排課,上課地點以本校校區為原則;星期一至星期四赴合作廠商工作實習4天(依公司規定作息時間實習)。
2.產學攜手合作學生契約書所述,學生務必一律搭車至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上課。
3.寒暑假即恢復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寒暑假上班時間依公司排定。
4.學生錄取後至遲須於2025年9月開學前完成入廠實習報到,9月開學錄取生視為彈性媒合時間。
5.工作時間廠商保留調整權益,學期間以不影響學校課程為準。
● 其他說明:
1.參與本計畫之學生採獨立編班,就學期間應至合作廠商實習。
2.學生無意願在合作企業進行實習、合作企業認為不適宜在該公司實習,或有其他因素達到退學標準時學生應立即解約,由本校發給所取得學分證明,不予保留學籍。
3.學生因成績或個人因素無法修習本校課程時,由本校發給取得學分證明,並輔導報名參加他校轉學考試。
4.學生轉廠時間為每一學期學期末前三週時間開始申請,並需填寫「實習轉廠申請表」且完成申請程序(專職助理索取),始可轉廠,每位學生就讀期間有兩次轉廠機會(第二次特殊情況才可轉廠,例如醫院證明),開學前入廠不列轉廠紀錄,請學生審慎使用此權利。
5.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學生為正式員工,如廠商認為學生在經由兩次以上面談記錄表現不佳、出勤不佳、工作態度不佳等,被公司開除或資遣學生必須在離開公司起最長一個月內找到任職之新公司,若無則學校將依規定辦理。
6.學生在放榜起當天即開始自由面試廠商;如無找到廠商之學生報到當天可至系上進行廠商座談。
7.合作廠商:
申伍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光隆股份有限公司
源潤豐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興南鑄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超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燿生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建鑫鑄造工業有限公司
宏合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招生管道資訊
招生主辦單位
本校辦理單獨招生
招生專線
(05)6315089
說明
詳細招生流程、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請資訊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