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交通費用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本校補助考生本人(不含家長)自其戶籍地(或就讀高中職所在地)參加甄試往返本校應試之交通費,且僅限甄試當日或前一日之大眾運輸交通費(限經濟艙(座)票價),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汽車、火車、高鐵、輪船、捷運,均須檢附票根或單據之正本核實報支。
*計程車、租賃車及自行開車之車資恕無法報支補助;油費、過路費亦恕無法報支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