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補助住宿費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 身心障礙考生
*限制條件
- 限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以外之其他縣市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一、補助身份別: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附符合114年上述身份別之證明文件。
2.身心障礙考生:須檢附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須檢附法定代理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考生戶籍謄本影本。
4.原住民: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5.新住民及其子女(原始國籍為開發中國家:指歐洲、北美洲、波多黎各、百慕達、日本、韓國、新加坡、港澳地區、以色列、澳洲、紐西蘭「以外」之國家):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二、申請條件:
1.戶籍地為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者。
2.戶籍地為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之考生,且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不含)以前者。
3.考試前一晚之住宿費補助:星期一至星期五上限新臺幣3000元/日、星期六至星期日上限新臺幣4000元/日,詳見本校補助交通費、住宿費申請表。
4.申請住宿者,交通不得申請以高鐵方式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