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交通費用
*服務對象
- 所有考生皆適用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甄選入學第二階段面試獎助金】
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加二階面試之交通費及住宿費(限恆春以南或外縣市)
【補助金額/每人】
1.114年度考生交通費、住宿費,兩者合計最高上限3,000元
2.交通工具:補助考生本人考試前1日或當日於戶籍地或居住地往返考試地點所搭乘之國內線飛機、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或火車費用(以來回1次補助為限),高鐵以標準車廂為補助上限;市區公車、捷運、計程車或租賃車資不予補助。
3.住宿費補助金額:補助考試前1日或當日住宿費用,每位考生補助每日上限新台幣 1,600元,檢據覈實補助。(以收據發票的正本為主,統編910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