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藝術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語文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經由競賽表現優良、通過各項檢定證照及特殊才能的認定展現傑出的專業技能、社團參與經歷、擔任幹部,展現學習、領導、溝通、問題解決之能力、創意發想力、軟體操作能力、統合執行力。
本系審查重點:
1. 課程學習成果:與設計或藝術相關之專業技能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設計類相關專業競賽表現及取得之證照,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4. 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學習、領導、溝通、問題解決之能力。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將依學生所提供的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