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藝術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社會領域、語文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係包含:
1.課程學習成果:與設計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多元表現及學習能力:由高中自由學習成果、競賽表現、非修課紀錄成果作品、特殊優良表現及其他專業成果作品等多元表現,了解學生所具備與設計產業相關之專業素養及實作能力。
3.學習歷程自述:自傳、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高中自主學習成果、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