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法政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社會領域、語文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為培養兼具法律與財經專業之科技整合型人才為目標,選才審查之重點為在校期間修習公民與社會、歷史、語文領域(國語文)之表現與學習成果,以及由成果顯現對人文社會關懷。
本系審查重點為:
一、學習歷程自述:學生基本邏輯能力及個人學習能力。
二、課程學習成果之具體內容:以報告呈現探究活動的心得與學習上之具體收獲。
三、相關資料與本系核心能力發展之契合性。
學生可依實際成果,主觀挑選適合之資料上傳,重質不重量,本系將以宏觀角度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