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藝術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社會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1.學生具備美學與實用機能之專業知識、多元空間思維、靈活思考及製作能力,並具有永續關懷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2.培育具有「跨域化」、「人文化」、「職場化」之優質設計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課程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設計、美術相關之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學習成果、競賽等多元表現及學習歷程自述來瞭解學生所具備與設計產業相關之專業及實作能力、學習能力、 學生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及個人發展潛力。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