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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其他招生管道

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

四技二專日間部各校招生以參加聯合招生管道為主,惟部份技專校院符合教育部《技專校院單獨招生處理原則》規定者,可向教育部申請辦理單獨招生(二專可申請全部名額單獨招生),由學校自行辦理招生作業,於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放榜後始得辦理。四技二專辦理日間部單獨招生除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外,其招生流程、考試科目、採計成績、錄取方式等,皆明訂於單獨招生簡章中,考生可至招生學校網站下載,或至《技訊網》查詢。

另外,並非各技專校院皆會申請辦理一般單獨招生,考生應先把握聯合招生管道,若皆未獲錄取,或受限於統測群(類)別而無法選填目標系科志願時,則可選擇報名各校一般單獨招生,作為升學最後機會。

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

適合對象

想要晚上上課,或配合工作休假日繼續進修的考生。

加分條件

為鼓勵在職學生回流進修,許多招生學校訂有畢業年資、證照、職場經歷等加分優待。

成績採計

  1. 各招生學校自訂入學條件、成績採計項目、總成績計分與錄取方式等,並明訂於各校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簡章中。
  2. 不論是否有採計統測成績,未參加統測或統測成績不理想之考生,皆仍可報名該校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

高中普通科學生報名注意事項

  1. 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歡迎報考私立科技校院四技進修部。
  2. 國立科技大學四技進修部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名額至多占核定招生名額10%,且部分招生校系並無提供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名額。
  3.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考二專進修部科組。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

報考資格

考生須為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且報名時須仍在職中,並持有在職證明。

招生方式

由各招生學校辦理單獨招生。

成績採計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主要以筆試或學經歷書面資料審查為主。

授課方式

夜間班於週一至週五晚上排課;假日班於週六、日排課;或配合在職人員上班時間,安排每週其中數日上課之排課方式。且部分學校亦搭配網路授課,以遠距教學協助同學完成學業。

藝術群單獨招生

適合對象

具表演藝術、音樂、美術、戲劇、舞蹈等專長學生。

招生方式

部分科技校院藝術類系科重視考生現場創作或表演實力,採用單獨招生。

成績採計

以術科考試評量。

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應注意各招生學校考試內容、應提供之審查資料、應考時需準備之服裝或器材等事項。
  2. 高中普通科及藝術才能班應屆畢業生不可報考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符合學歷(力)資格,並符合下列2項資格之一: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2.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

符合以上認定標準及招生簡章規範者,可參加下列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招收組別

大學、四技二專、二技等組別。

招收障礙別

視覺障礙生、聽覺障礙生、腦性麻痺生、自閉症生、學習障礙生、肢體障礙生、其他障礙生。

考試科目

  1. 四技二專組之考試群(類)別與考試科目均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相同,惟在題型上各考科皆以單一選擇題為主,僅設計群專業科目(二)腦性麻痺生以外之其他障礙別考生採術科實作考試。
  2. 此外各招生校系可規定考生個別考科或總成績須達檢定標準,另部分設計或美術領域系科規定考生須參加美術類術科考試且成績須達60分以上,請詳見招生簡章中各校說明。

大專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

報名資格

各校受理報名時不限制考生之身心障礙別。

招考方式

不辦理筆試,以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為主。

請注意:考生入學後須與一般生一起上課,學習標準與一般生相同,建議考生報名前可事先詢問各校之無障礙設施、教學輔具、住宿環境、針對身心障礙生所能提供之資源、輔導措施等資訊,亦可至招生學校網頁下載簡章查詢,再決定報考學校。

運動績優學生招生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

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屆及非應屆畢業生最近2~3年內獲得之運動成績合於《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4~8條及第21條之2規定者,得由學校集體報名,自選一種與獎狀或參賽證明相同之運動種類為限,報名參加甄審或甄試分發。

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適合對象

具備單項體育專長或潛力、適合長期培訓的學生。

招生方式

由各大學校院自行辦理招生作業。

成績採計

各校辦理運動術科考試,以各運動專長項目能力測試或基本體能測驗為主,報名考生必須參加並通過招生學校規定之及格標準。

注意事項:考生在報名時,可先行查詢招生學校之運動代表隊其種類為何,該校運動設備、場地、培訓計畫及方式、提供運動績優學生之獎助學金等資訊,並評估如何兼顧課業與訓練,作為校系選擇參考。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整合「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及「就業導向專班」等相關產學計畫,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助學金等誘因,鼓勵學生經由技高與技專校院縱向之進修管道,與產業界攜手合作成為正式員工,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實現企業、學校共同培育人才之目標。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運作方式與發展學制圖

招生對象

  1. 各技專校院以合作技高(或二專、五專)之產學專班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因此技高階段專班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四技二專專班。
  2. 欲參加技專校院在職進修方式者,29歲以下及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均可報考。由科技大學辦理單獨招生,學校可訂定招生條件,如相關系科畢業,或應持有證照等。

獎助學金

  1. 工作(實習)期間享有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技高及技專學生全時讀書期間增補與實習(工作)期間相等之每月獎助學金5,000元。
  2. 技專校院家庭年所得未逾新臺幣70萬元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具有學籍者,每學年每人新臺幣4萬元。
  3. 就讀私立科大農林漁牧工等領域學生,以公立學雜費基準收費,由教育部補助其差額。

請注意:錄取學生須依規定上課以及配合產學合作廠商前往工作,相關權利與義務,請注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各校說明。

四技二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