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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演藝事業系

教學目標

1.表演藝術課程:表演基礎、肢體語言與藝術、演出實務等。
2.演藝企製課程:影視節目企劃與製作、導演與舞台實務等。
3.演藝事業經營課程:演藝事業經營、演藝經紀管理、演藝事業法規等。

課程規劃

本系課程以培育演藝娛樂產業幕前、幕後專業人才為目標
主要課程:
「幕前」─表演排練、表演實務、肢體語言藝術、口語訓練等表演肢體課程;
「幕後」─經紀實務、文本創作、娛樂產業項目製作、舞台燈光音響、影音剪輯與後製等,娛樂產業幕後製作課程
本系全部師資皆為「業界師資」,因而課程著重推動「校外實習」,提供學生最直接與產業接軌的機會。

教學設備與專業教室

專業攝影棚:
專業舞台燈光組、專業舞台音控組、攝錄影機組、導播設備組、成音設備組、影像剪輯調光系統、樂團系統。

專業教室:
戲劇排練教室、舞蹈排練教室、多媒體影音剪輯教室等。

就業發展

本系與數家電視台、影像製作公司、唱片公司、演藝經紀公司、燈光音響公司、活動行銷整合公司等簽有產學合作。
在學期間,提供表現優秀之學生實務實習,畢業後依學生專長,擇優安排到合作企業就業,畢業即就業。

升學進修

國內外表演藝術、影視、媒體傳播、文化創意、戲劇等相關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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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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