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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航運技術系(旗津校區)

11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1機械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英語文、數學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航運技術系(以下簡稱本系)的教育目標在配合國家海洋產業人才需求,以培養符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之一等商船船副、大副與船長為主;並以海上運輸相關之管理人員與其他航運相關從業人才為輔。
2.配合交通部對航海人員訓練及發證之要求,應用本校海事人員訓練處之船員訓練的各項設備,依其性能特色,完成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之航海人員訓練並取得必要證書。
3.本系與航運業維持良好鏈結,著重實務教學,加強專業英語訓練及提升學生外語能力。
4.與國內外各大航運公司、臺灣國際港務公司、海巡署、海關及海軍均保持密切合作,畢業學生出路寬廣穩定。
5.學生具備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領導特質及活潑外向之特質。
(1)因有專業計算能力與國際溝通需求,故需有相當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
(2)擔任船上航海職位不僅薪資優渥,還能環遊世界各大洲的港口,積累豐富的海上經驗後,可轉向岸勤發展,職涯選擇多元,前景廣闊。

09商業與管理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航運技術系(以下簡稱本系)的教育目標在配合國家海洋產業人才需求,以培養符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之一等商船船副、大副與船長為主;並以海上運輸相關之管理人員與其他航運相關從業人才為輔。
2.配合交通部對航海人員訓練及發證之要求,應用本校海事人員訓練處之船員訓練的各項設備,依其性能特色,完成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之航海人員訓練並取得必要證書。
3.本系與航運業維持良好鏈結,著重實務教學,加強專業英語訓練及提升學生外語能力。
4.與國內外各大航運公司、臺灣國際港務公司、海巡署、海關及海軍均保持密切合作,畢業學生出路寬廣穩定。
5.學生具備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領導特質及活潑外向之特質。
(1)因有專業計算能力與國際溝通需求,故需有相當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
(2)擔任船上航海職位不僅薪資優渥,還能環遊世界各大洲的港口,積累豐富的海上經驗後,可轉向岸勤發展,職涯選擇多元,前景廣闊。

18海事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航運技術系(以下簡稱本系)的教育目標在配合國家海洋產業人才需求,以培養符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之一等商船船副、大副與船長為主;並以海上運輸相關之管理人員與其他航運相關從業人才為輔。
2.配合交通部對航海人員訓練及發證之要求,應用本校海事人員訓練處之船員訓練的各項設備,依其性能特色,完成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之航海人員訓練並取得必要證書。
3.本系與航運業維持良好鏈結,著重實務教學,加強專業英語訓練及提升學生外語能力。
4.與國內外各大航運公司、臺灣國際港務公司、海巡署、海關及海軍均保持密切合作,畢業學生出路寬廣穩定。
5.學生具備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領導特質及活潑外向之特質。
(1)因有專業計算能力與國際溝通需求,故需有相當數理及外語學習能力。
(2)擔任船上航海職位不僅薪資優渥,還能環遊世界各大洲的港口,積累豐富的海上經驗後,可轉向岸勤發展,職涯選擇多元,前景廣闊。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6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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