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資訊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語文領域、科技領域、社會領域、數學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 書面報告及實作作品成果:可著重凸顯對於動畫、漫畫、遊戲、小說之興趣與鑽研,並進一步提出有力的能力證明。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多媒體或視覺設計類相關專業競賽表現,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就讀動機。
4. 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自主學習時間紀錄及成果、社團活動經驗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及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5.其他資料: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