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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科技大學

文化創意與數位媒體設計系

114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文史哲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語文領域、社會領域、科技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本系教育目標:以培養具備影音媒體、商品設計、時尚精品設計(金工珠寶、皮革袋包、數位陶瓷、生活家飾)等領域之專業人才。
2. 選才理念:具備積極學習之企圖心及國際宏觀視野之人才。於高中就學階段所學習之人文美學素養、創意思考、實務技能操作、具有美感培養之相關歷程或成果皆可。
3.學習成果:包括專題實作、作品成果及學習成果項目包括攝影、繪圖、視傳、包裝、產品、商業簡報等作品均可。包括以影像類作品,如:攝影作品、合成影像、影片拍攝、2D動畫等作品。平面類作品,如:素描作品、水彩作品、插畫等作品。立體類作品,如:雕塑、複合媒材運用等相關作品。
4.學生畢業後可從事與專業相關類型職業,如電影美術指導、影片導演、影片剪輯師、產品設計師、工業設計師、時尚設計師、UI/UX視覺設計師、商業設計師,及文創產業工作者。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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