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藝術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社會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係包含:
1. 課程科目之學習成果:本系重視學生所修各必修科目學習之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等表現,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自傳、學習歷程自述及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 領導、溝通、解決問題能力:由學生參與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之成果等多元表現中評估。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