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社會與心理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本系重視課程學習成果,包含:具備批判性思考、人文關懷與服務態度、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身心健康與負責認真人格特質、問題解決與持續學習行動等。
2.多元表現項目中之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請提供足以證明學生具備自我強化符合本系選才之專業能力的學習佐證;服務學習經驗為在校期間參與校內或校外的志願服務帶給個人學習反思之整體表現;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請提供課餘時間所從事學習活動之成果或作品;特殊優良表現證明,為前述三項無法含括之在校期間優良表現,任何足以說明個人特殊優良的表現證明。
3.學習歷程自述,三個項目內容可包含:
(1)高中學習歷程反思,含成長歷程反思、自我認識、家庭與家人關係、興趣、學習態度、多元表現等綜整心得。
(2)個人選擇就讀本系動機,含對科系興趣之確認,相關輔導實務服務經驗、人格特質。
(3)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含在本系四年的學習計畫及配合本系提供就業課程而應有的生涯規畫。
4.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