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專考招方案

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調整方案簡介

新課綱課程變革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於108學年度起正式實施(簡稱新課綱或108課綱),其中技術型高中學習階段重點在協助學生培養專業實務技能、陶冶職業道德、增進人文與科技素養、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奠定生涯發展基礎,提升務實致用能力。因此課綱現階段在共同科目部份,重視適應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應具之知識、能力與態度,以核心素養為主軸發展課程,連貫各教育階段及各領域科目之統整,主要應用於一般領域科目(66-76學分),然技高課綱增加專業實習(含技能領域)學分,包含部訂必修群專業及實習科目增加15-30學分,及校訂必修專題實作2-6學分,回饋到提升務實致用的能力。另配合國教署建置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及強化技高端現場實作設備,以重視學生學習歷程的角度規劃運用資料庫,作為整體性務實致用的落實。

為了落實技專校院實務選才及銜接技能養成教育,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自105年起規劃辦理一系列的考招制度討論諮詢會議,邀請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中心、技專校院代表等相關單位,研商十二年國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新課綱實施對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科調整的意見諮詢,以落實各實習科目朝實務導向、能力統整及術科筆試化為原則並建置素養題型試題;另針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使用及對接,邀請技專校院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小學師資課程教學與評量協作中心、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中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等共同協商;並辦理多場因應108課綱之技專校院考招制度方案公聽會,現場邀請教育部、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技專校院、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等與會,蒐集各界意見,歷經三百餘次各項會議討論以形成共識,奉教育部核定在案,訂於111學年度起實施。

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調整方案,現階段除了針對「因應108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專業科目命題範圍調整」及「技專校院招生管道參採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原則」之外,對於未來技專招生選才規劃,持續研議考招相關配套及進化方案,與辦理單位階段性進行中,希冀技專考招及教學連動配套措施趨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