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道變革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制度調整說明

因應108新課綱實施,111學年度考招新制上路已逾2年,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重新檢視現行各入學管道之作業方式。為彰顯技職教育對專業的重視,亦符合新課綱落實技專校院實務選才及銜接技高務實致用能力的精神,本會分析相關數據,邀請技專校院、技綜高教師代表、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學生團體多次討論,並經諮詢小組、常務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完成四技二專各入學招生制度調整,自113學年度起實施,調整說明如下:

一、甄選入學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制度採行多元選才方式,第一階段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篩選,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第二階段以統測加權、備審資料及指定項目甄試等計算總成績辦理招生作業。

調整第一階段篩選方式

  • 取消總級分篩選選項(含超額篩選),並以分科篩選「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則須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始得辦理。
  • 同級分超額篩選至少(含)4項,可為篩選倍率外之其他統測科目。

以分科篩選為主,避免外界對總級分統測5科全採齊頭倍率,而造成不重視專業之疑慮(如圖1)。

調整第二階段統測科目訂定權重方式

依據108課綱精神,應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及在校之學習表現,因此第二階段審查重點應以甄試項目(占總成績比率至少60%,含現場實作、筆試、面試及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為主,統測科目則由各系科依產業人才培育重點自由選採至多採計4科,建議以從第一階段篩選科目選擇為原則,同時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需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以突顯對技高專業的重視,並可保持技專選才的彈性。

調整「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課程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檢視111及112學年度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國立科大平均採計件數為3.1件及2.8件,因此調整「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採計件數為至多3件(圖3),凸顯技專校院選才重質不重量。另其採計占比至少為10%(圖4),以回應技高實施108課綱之理念及各校課程與教學之成效。並將簡章文字修正為「專題實作、實習科目課程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圖5),讓考生可更清楚簡章表達的內容。

二、技優甄審入學

盤點111、112學年度國立科大平均件數為2.9件及2.5件,並考量甄選入學件數調降及敘寫方式調整,技優甄審入學亦同步調整為簡章之敘寫方式為「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採計件數下修為至多3件,以維持一致性,避免學生混淆。

三、四技申請入學

盤點111、112學年度各校採計之平均件數僅1.8件及1.7件,且國立科大平均件數為2.9件及2.5件,故將「課程學習成果」調降採計上限下修為3件。

本次微調進一步強調學生實務與專業的展現,不僅回應108課綱理念,同時保留技專系科對應產業人才需求的系科發展與招生彈性,有利未來技高考生升學之課程銜接。本案業經教育部112年8月4日臺教技(一)字第1122302144號函同意備查,自113學年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