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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其他招生管道

身心障礙學生招生

考生除須符合學歷(力)資格認定標準,亦必須符合下列2項資格之一: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2.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招收組別

大學、四技二專、二技等組別。

招收障礙別

視覺障礙生、聽覺障礙生、肢體障礙生、腦性麻痺生、自閉症生、學習障礙生、其他障礙生等身心障礙別。

考試類別

(二技組)護理類、共同類。

考試科目

二技組各類別考試科目均與二技統一入學測驗相同。

大專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

報名資格

各校受理報名時不限制考生之身心障礙類別。

招考方式

不辦理筆試,以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為主。

考生入學後與一般生一起上課,學習標準與一般生相同,建議考生報名前可事先詢問各校之無障礙設施、教學輔具、住宿環境、針對身心障礙生所提供之資源、輔導措施等資訊,再行決定報考學校。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國軍二技軍官班招生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為培養國軍所需之技術人才,設有二技班,並提供許多員額招收專科應屆畢業生及社會青年。軍事校院學生在校期間學雜費全免,全額公費補助,入伍教育期間及在學期間,每月亦可獲得零用金,畢業後以少尉任官,將依規定分發至各單位報到任官,就業有所保障。

入學管道

甄試入學;推薦入學;申請入學,其中除了甄試入學由該校辦理入學考試外,推薦入學及申請入學均採計二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提供二技統測考生另一種升學出路選擇。

報名資格

考生須先至國軍指定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皆須符合招生簡章規定;此外,各入學管道考生皆須依規定參加「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全民國防線上測驗」及「口試」,且成績需符合所規定之及格標準,否則不予錄取。

資訊查詢

詳細各入學管道之各系組/各軍種招生員額、成績採計方式、體檢標準、報名流程等說明,及修業規定、任官及服役規定、權利與義務等資訊,請詳閱招生簡章說明,相關資訊可查詢《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網站》或國防部《國軍人才招募》網站。

新住民入學招生

為鼓勵歸化我國之新住民有機會持續進修及升讀高等教育,各技專校院辦理獨立招生,招收不同教育背景之新住民。參加本項招生之新住民,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新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遺失或無法出示者,得由考生授權招生單位查證,如未能於學校註冊前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整合「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及「就業導向專班」等相關產學計畫,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助學金等誘因,鼓勵學生經由技高與技專校院縱向之進修管道,與產業界攜手合作成為正式員工,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實現企業、學校共同培育人才之目標。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運作方式與發展學制圖

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