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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適合對象

凡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綜合高中或「藝術群」專業群科學生,皆可憑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參加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志願。

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可參加: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學生
  • 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學生
  •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專業群科學生(包括:美術科、音樂科、舞蹈科、戲劇科等,其餘符合者請查閱簡章。)
網頁插圖

注意事項:

  • 專業群科學生除藝術群科別外,其他群科學生不具備報名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資格。例如:藝術群之「美術科」學生可報名本招生管道;但「美工科」係歸屬於設計群之科別,所以美工科學生即使已報考大學學測,也無法參加本入學管道。因此藝術群以外之各專業群科學生欲升學科技校院者,仍請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入學管道。

甄試流程

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科技校院辦理之複試。

  1. 第一階段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組訂定採計至多4科科目及權重,將學測成績原始級分數依各科目採計權重計算轉換成百分制後,計算考生加權平均成績。各校系自訂篩選倍率,依考生加權平均成績高低擇優篩選,篩選倍率上限最多為招生名額5倍或至多50人。此外,考生學測成績未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但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級分符合「資訊」、「電資」相關系組訂定之級分門檻者,得以超額篩選方式進入第二階段。
  2. 第二階段複試以學習歷程資料審查和面試為主,考生須依申請校系規定日期前,網路上傳資格審查文件;考生可用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備審資料,依報名校系所訂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件數,至招生委員會系統上傳(或勾選),供教授審查。

成績採計

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大學學測加權平均成績及複試成績,並由各校系分別訂定各項目占總成績比率,核計考生總成績。

錄取方式

各校系組依考生總成績高低及招生名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錄取之考生請依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辦理日程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13/3/18(一)-3/21(四)
個別網路報名:
113/3/18(一)-3/22(五)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13/3/28(四)
第二階段報名 113/5/2(四)-5/8(三)
*依各校規定時間內報名、繳費及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資格審查資料
各科技校院複試 113/5/16(四)-5/28(二)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5/31(五)前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3/6/14(五)12:00截止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113/6/16(日)17:00截止

注意事項

  1. 未使用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自行上傳PDF檔案供校系審查,上傳容量限制請參閱簡章第13頁。
  2. 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報到、遞補方式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辦理正取生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第二階段僅辦理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分7梯次統一時段。因作業時程較緊迫,考生應密切注意辦理報到手續或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的時間,並注意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手續等細則。
  3. 同時錄取多所校系志願時,最多限擇一學校系組報到。已先完成某所錄取學校報到後,如欲至另一校辦理正取生報到或備取生遞補報到時,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學校之錄取資格後,才可至另一校辦理報到;已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可再要求恢復已放棄之校系志願錄取報到資格。
  4. 考生若同時報名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申請入學,且皆獲得錄取資格時,如果要辦理四技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則必須於113年6月16日(星期日)前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並依四技申請入學錄取之科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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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招生說明以及完整招生學校系組等各項甄試資訊,請查閱招生簡章。

四技二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