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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者,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可選擇5個志願參加招生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審,評量方式可包含面試、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由各校訂定,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為依據各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加分後,即為甄審總成績。各校依報名考生成績訂定錄取標準,再評定考生為正取生、備取生或不予錄取,獲得正取或備取資格的考生,皆須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再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考生志願順序及正備取狀況進行統一分發。

適用對象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4.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
*須符合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取得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者

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單位

招生簡章下載

請至《113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 技優入學》網站下載招生簡章總則、分則及附錄。

四技二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