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原則採一學年申請一次,惟有特殊情形(如轉學後下半學期報到者),得採個案處理。
本方案凡具在職證明即可,建議各校自行界定得否採兼職也符合申請之資格。
本試辦方案採一年申請一次,如到下一學年度仍未具備在職之資格,則須轉回舊制。
目前規劃不限申請年級,故各校須視該生是否能在新舊制加總年限不得逾10年的規範下畢業,再准駁其得否具備試辦方案資格。
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常見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