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護理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語文領域–英語文、社會領域。
-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 本系屬醫藥衛生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社會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學生具備衛生護理專業知識、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並具有敬業態度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本系審查重點: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衛生護理類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提供相關領域之實作成果,提供相關技能證照、專題作品、實習作品或作業等。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列舉自己適合護理工作的人格特質,剖析自我人格特質與護理師角色,如同理心、關懷、溝通等。
4.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服務學習經驗、檢定證照及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如社團、幹部、競賽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及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35衛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語文領域–英語文、社會領域。
-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 本系屬醫藥衛生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自然科學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社會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學生具備衛生護理專業知識、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並具有敬業態度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本系審查重點: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衛生護理類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提供相關領域之實作成果,提供相關技能證照、專題作品、實習作品或作業等。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列舉自己適合護理工作的人格特質,剖析自我人格特質與護理師角色,如同理心、關懷、溝通等。
4.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服務學習經驗、檢定證照及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如社團、幹部、競賽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及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