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商業、企管或英語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多元選修課程、跨領域及證照取得的表現,觀察學生於商業、企管或英語專業方面的務實致用能力、在多元學習的發展狀況及跨領域的興趣,藉以選出具潛力的人才。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擔任幹部或社團活動經驗、服務學習經驗(如擔任志工)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個人特長及興趣、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描述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多元學習表現心得。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曾參加大專院校外語營活動之相關證明、具有外語檢定證照者、曾修習過德語之課程證明等。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英語或商業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多元選修課程、跨領域及證照取得的表現,觀察學生於英語、商業專業方面的務實致用能力、在多元學習的發展狀況及跨領域的興趣,藉以選出具潛力的人才。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擔任幹部或社團活動經驗、服務學習經驗(如擔任志工)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個人特長及興趣、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描述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多元學習表現心得。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曾參加大專院校外語營活動之相關證明、具有外語檢定證照者、曾修習過德語之課程證明等。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觀光、餐飲管理或英語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多元選修課程、跨領域及證照取得的表現,觀察學生於觀光、餐飲管理或英語專業方面的務實致用能力、在多元學習的發展狀況及跨領域的興趣,藉以選出具潛力的人才。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擔任幹部或社團活動經驗、服務學習經驗(如擔任志工)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個人特長及興趣、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描述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多元學習表現心得。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曾參加大專院校外語營活動之相關證明、具有外語檢定證照者、曾修習過德語之課程證明等。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