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教學目標
本校財務金融系成立於民國八十五年,未來教學、服務與研究之目標如下:
(一)提昇本系研究素質,藉由全國性學術會議與國際性學術會議之舉行,以及與國外在財金領域之知名學校在互惠條件下,交換學者訪問等跨校學術交流,以提昇本系研究教學素質。
(二)因應社會發展趨勢培育企業需求之財務金融專業人才配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規劃適合潮流的課程、延攬優秀的師資、及擴充教學設備,以培育企業所需人才,有利國家整體經濟之發展。
(三)協助地方性企業財務金融問題之解決加強與中部地區相關業界之建教合作關係,配合業界人才培訓計劃,成立在職進修班與推廣班,供在職人員學習之機會;同時,成立財務金融顧問中心,提供業界財務金融問題之診斷與服務。
(四)輔助本校重點校務之發展校務基金之籌劃是本校未來校務發展重點之一,本系因專業關係,可幫助本校校務基金之規劃與運用,以利校務之發展。
產學合作與國際交流
● 國際交流
已訂有「學生出國交流或進修補助要點」(高教深耕經費)、「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學生團隊出國研習」、「王秋雄榮譽博士補助德日交換生獎助金」,並有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等計畫可申請,補助學生出國進行短期交流、蹲點或交換學習,鼓勵學生出國交流。
● 校外實習
一、校外實習課程教學目標:
(一) 拓展學生在專業實務方面之知識與學習,落實本校技職教育之特色與精神。
(二) 建立本系產學合作之模式,整合企業社會資源,提升學生實務專業訓練之品質與內涵。
(三) 落實培養實務人才之目標,增進學生職場實務經驗,並暢通業者求才管道,推動實務人才養成計畫,以連貫由校至企業的訓練。
二、依據產業實務實習教務處處理要點:
(一) 修習產業實習課程:開設二學分以上之產業實習課程,且需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八週以上,及實習時數應達三百二十小時(含各系、所訂定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
(二) 修習專題實習課程:開設一學分以上之實務專題課程,並完成執行產業實務之專題。
(三) 參與執行產學合作案:參與執行本校產學合作案為期至少四點五個月。
(四) 專案實習:畢業前單一或不同專案實習累積達三百二十小時。專案實習係指參加公民營機構辦理之專案見習或短期實習;或執行公民營機構委託之專案任務或專業服務,其實習時數可累計。
三、校外實習課程教學內容:
(一) 修課學生應與校外實習單位共同研擬具體的教學內容,並將討論結果撰寫成「校外實習計畫書」提交本系審查。
(二) 教學內容之擬定應根據「修課學生的學習動機或性向」以及「校外實習單位之專業與專長」來安排。
就業發展
本系學生畢業後主要進金融相關行業,充分達到學以致用之目的。
本系學生畢業後主要進入銀行、保險、證券及公司財務部門等金融相關行業,充分達到學以致用之目的。本系畢業生除繼續升學及服役外,大學部約50%、研究所約69%的畢業生進入財金相關產業領域工作;在一般公司行號就業者,大多數擔任財務會計之職務。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超過85%在財金相關領域工作,其中多位有企業負責人、副董事長、執行長、財務長、副總經理、銀行經理、首席代表、副理、襄理、領組、主任、講師等職務。博士班就業皆為大學院校財務金融相關系所,百分之百與所學專長相符。
優秀畢業校友
109/曾國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行徵信部/協理
108/許芳儀/合作金庫北嘉義分行/經理
107/林允健/裕元花園酒店/財務長
106/陳淑惠/政和代書事務所/負責人
105/張金條/土地銀行第四區域中心/經理
104/林翊生/乘數管理(股)公司/董事長
103/陳錫彬/新光銀行向上分行/協理
102/廖志誠/鈺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治理主管、財務主管、發言人、執行副總經理
101/吳振銘/群益金鼎證券民權分公司/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