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資訊學群、管理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數學領域。
-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為因應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包含數位內容產業、資訊服務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等,並結合本校國際化語文教學特色,積極培育「數位行銷與管理」、「數位媒體設計」、「網站設計與建置」、「數位教材與數位遊戲」、「虛擬實境與擴增實境」、「視覺設計與3D動畫」、「設計藝術與繪圖美工」、「虛擬角色設計」、「動作及臉部表情捕捉」、以及「數位影音與新媒體」等人才。
1.審查重點以一般基礎學科、基礎的美術設計表現能力、或是與跨領域學習之能力展現為主要重點。跨領域之學習範疇包含:「資訊科技類」、「商業類」、「設計藝術類」、或是「語言類」課程均可。
2.書面報告或是實作作品成果之審查重點: (1) 注重「資訊科技類」、「商管類」、「設計藝術類」、或是「語言類」等主題相關之成果報告撰寫。(2) 實作作品成果能夠展示商管主題之實務企畫創意、資訊科技專題之實務生活應用、設計藝術類之作品成果、或是跨領域的創意企畫能力。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參加校內外競賽、班級與社會服務表現/證明、或其他優秀表現證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