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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114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採計「數學A」版本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工程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選才大方向:
1.本系以推動現代化建築教育及多元創新思維為目標,強調整合實務與學術專業知識的訓練,爭取多元發展涵養、重視實務性,與深具競爭力及國際觀的特色學生。
2.學生具備良好學習能力及意願、溝通表達能力、創造力、展現與社會環境互動關係與國際視野。

審查重點:
1.課程學習成果:各式課程學習成果或實作作品,展現學生實作能力及相關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及創造能力。
2.多元表現之資料,可提供檢定、才藝或語文相關證明;各類活動證明、紀錄或心得陳述;參賽紀錄或作品,以及有助於了解申請人學習或表現特質之相關資料。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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